不行哦,除非法律说了可以。
信托财产就是为了信托服务才有的,尽管它是从委托人那里来的,受托人在管理,受益人拿收益。
但是信托一旦成立就成了自己的东西,跟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人都没关系啦。
除了特别情况,委托人、受托人和受益的债权人都是不能把信托财产拿来强制执行的。
只有出现以下这几种状况时,才能强制执行信托财产:
1.信托设立之前,债权人已经对这个信托财产有优先受偿权,并且已经用过这个权利了;
2.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事务中欠下了债,债权人要讨回这个债;
3.信托财产本身应该承担的税款;
4.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。
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强行执行信托财产,委托人、受托人或受益人可以去法院提异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第十七条
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:
(一)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,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;
(二)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,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;
(三)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;
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